首套房退税怎么办?对象是家庭还是产权人?

2021-11-08

  首套房退税政策是指在重庆市主城9区的一项利民政策,该政策是如何实施的,申请人该准备哪些材料才能成功办理退税,哪些情况又不能办理退税,不能享受财政补助。

  1、补助对象:2008年12月1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在上述区域以按揭方式购买属其唯一住房的购房产权人。享受财政补助的产权人再次购买住房则不再符合补助条件(唯一住房原则)。? ? ? ? ? ?

  2、补助方式和计算:财政补助采取按补助年度计算,即,从产权人购买住房后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以后的补助年度以此连续类推。 在补助年度内,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限,高于按揭本息的,按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 ?

  产权人在一个补助年度结束后3个月之内,向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入库区的区财政局申报办理。并统一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1、个人首套按揭购房财政补助申报表(格式附后,空白表可向区财政局索取)。产权人应本着诚信守法的原则,填列有关事项,说明相关情况,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

  2、身份证复印件(区财政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购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首次购房证明。

  4、购房合同(区财政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5、产权人与银行的购房按揭合同(包括抵押合同,区财政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按揭银行认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证明。

  7、住房产权证复印件(区财政局审核、留存复印件)。

  8、区地方税务局认定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某家庭于2013年购入一套房产且该房产为该家庭唯一住房,购房日期为结婚登记以后,房产证上面只有妻子一人名字,妻子收入较低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丈夫收入较高交纳个人所得税。这个家庭是否可以申请首套房退税??

  不可以,根据政策规定,首套房按揭财政补助是对住房产权人进行补贴,不以家庭为补助对象。

  符合首套房退税条件的产权人可以根据财政局提供的信息着手办理退税享受国家财政补助。

逸洋置业

服务热线: 0580-8050599

Copyright  ©  2021-   逸洋置业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公众号